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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21名投资者,事主称银行员工推介才购买 ●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介入调查,回复称未发现银行推介或误导证据 文/记者 汪万里 刘小姐、黎小姐等人2011年5月投资950万元,购买了深圳市杏石盛世文化投资中心的艺术品基金。 今年5月,三年到期,刘小姐想拿回100万元的本金和三年60万元的收益,杏石公司却迟迟无法兑现。9月4日,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回复,杏石文化投资产品并非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发行及代销的理财产品;暂未发现两职员向客户推介或误导销售的证据。 事主:理财经理推荐投资买艺术品基金 事主刘小姐说,2011年4月,她有一笔10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银行的人介绍了另一个产品。“当时的理财经理是何彩菊,她说,杏石文化投资产品非常好,年收益20%。”刘小姐说。 2013年5月,按照合同,正常的话2年就要退还本金,再兑付收益了。该行另一位职员罗卓敏召集我们19个投资者开会,说这个投资要延期一年。 9月12日中午,刘小姐向记者出示了这份合同,记者看到,合同列明了深圳市杏石盛世文化投资中心全体投资者的信息,总共21名投资者。4名投资者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我们这些人总的投资是950万元。”另一名事主黎小姐说 三年到期承诺退还的本金没兑现 今年5月,延期一年的期限也到头了。徐永斌、罗卓敏第三次召集大家开会。“徐永斌就是杏石的负责人,他签了私募基金清退方案承诺书。”黎小姐说。 记者看到,承诺书约定,950万元本金分四次兑付,8月30日兑付完毕。“但到现在为止,只退了我们12%的本金,承诺根本没实现。”刘小姐很气愤。 承诺书中也注明了在9月30日前兑付50%收益,10月30日前兑付另外50%的收益。“现在连本金都还没兑付,收益更是不可能了。”刘小姐说。 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暂未发现银行有违规 7月11日,走投无路的事主找到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投诉,希望追究银行的责任。9月4日,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进行了回复。 记者看到,回复称,“经查,杏石文化投资产品并非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发行及代销的理财产品”,“中信银行东莞分行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办杏石文化合伙人财产托管业务,暂未发现该行在上述托管业务中存在违规情况”。 事主对罗卓敏、何彩菊的投诉,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回复,“暂未发现罗卓敏、何彩菊存在向客户推介或误导销售杏石文化投资产品行为的证据”。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对罗卓敏、何彩菊两名员工的行为进行了认定,认为两人在工作期间签订与工作无关的合伙协议,违反了相关规定,拟进行相应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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